《法律文书》综合练习题

2007/10/29 16:14:14  阅读数: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

1.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    )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  B.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

    C.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      D。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2.发布通缉令的司法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局

3.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文字依据是(    )

    A.立案报告    B.破案报告

    C.补充侦查报告    D。结案报告

4.法律文书在使用中的首要作用是(    )

    A.宣传法律的工具    B.法律活动的记录

    C.考核人材的内容    D.实施法律的手段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计18)

1.我国刑事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在解决诉讼中的问题方面有何不同?

2.法律文书中叙述案情事实时应抓住哪些要点?(只需讲明要点,不必阐述)

3.法律文书在语言文字运用中有哪些禁忌?(只需讲明要点,不必阐述)

三、文书写作

    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继承公证书。

    被继承人王X文生前立下了下列一份遗嘱,申请XX市公证处予以公证。遗嘱原文如下:

    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住本市XXXX小区5号楼808号,原为XX大学离休教师。本人有现在居住的单元楼房一套,共三室一厅,100平米。另有存款15万元。医学书籍约两万册。另有部分室内家俱及家用电器。本人妻子已然去世多年,共有二子一女,也已分居单过。为使自己百年之后,子女间不致为遗产发生争执,现立下遗嘱如次:三室一厅住房由二子一女均分,可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后变卖,价款由三人均分,也可由子女中愿买者出资购买,将卖款分给不买房的子女。存款可分为三份:一份为7万元,分给对我本人照顾较多的女儿王云,另两份各为4万元,由二子王刚、王良平分。医学书籍无偿捐赠给我所在的学校图书馆。家俱已使用多年、价值不多,也可留给女儿。该遗嘱于本人过世后由XX律师事务所负责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王X(签名并盖章)

    OO二年十月五日

    附:

    被继承人王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原为XX医科大学教授,住本市XXXX小区5号楼808号。

    继承人王刚,男,56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为XX贸易公司副经理。

    继承人王良,男,43岁,北京市人,汉族,XX大学讲师。

    继承人王云,女,35岁,北京市人,汉族,XX中学教师。

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答案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正确选项的序号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8)

    1.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    )

    A. 诉状类文书      B.合同类文书

    C. 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2.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

    A. 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3.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    )

    A.要求    B. 建议

    C. 根据    D. 意见

    4.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按审级划分,有(    )

    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B.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上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

    c.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终审刑事判决书

D.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抗诉引起的刑事审刑事判决书

    5.民事裁判文书包括(    )

    A.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B.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C.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

    D.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

    6.行政判决书正文部分的第一项的叙写内容是(    )

    A. 诉辩意见          B.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C. 庭审质证、认证    D.庭审认定的事实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

    1.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证据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2.仲裁协议的正文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3.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

三、写作主题(50)

    根据下列起诉书的内容,以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一份。

    被告人王×章,男,1987712日生,初中二年级学生,原住××市××小区5号楼301室,因抢劫、伤害嫌疑于20025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市××区看守所.

    本案由××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章,于2002513日下午3时许,携带旋凿、尖嘴钳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小区8号楼105室,以寻找宠物小花狗为名,强行进入室内,乘被害人刘×花(72)不备之机,用旋凿猛击刘的后脑,将刘打昏,然后遍翻刘的衣服口袋和室内的两个女衣柜中的抽屉、小型写字台的所有抽屉,抢走现金506元,然后仓皇逃窜。刘×花于下午4时左右苏醒过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干警到达以后经勘查现场,结合刘×花提供的作案人的外貌衣着等特征进行分析后认定,该案系本小区5号楼之××中学学生王×章所为。王×章在其父母离异后与其父共同生活,王父近期出差未归。514日凌晨将王×章拘留后,王对伤人之事供认不讳,但诡称父亲给他留的生活费已用完,学校又要收校服费,因而萌发抢劫钱财的动机,井无杀人的念头,只是为了抢钱等等。但被害人刘×花本是年老多病之人,被打昏后,经医院诊断已造成重度脑震荡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王×章虽属未成年人,但为了一己的私利,竟然在光天化日下,闯入民宅,抢劫他的钱财,并为些目的,故意将他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理应予以严惩,但念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兑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写作辅题(20)

    根据下列当事人的情况,拟写一份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吴××,女,196135日出生,住××省××市××区××小区5号楼301室.1983年毕业于××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9月分配在××省××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88年被评定为该校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并于同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调××市××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9年被评定为一级律师,工作至今。要求对以上学历、职称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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