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综合练习题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分)
1.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 )。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 B.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
C.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 D。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2.发布通缉令的司法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局
3.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文字依据是( )。
A.立案报告 B.破案报告
C.补充侦查报告 D。结案报告
4.法律文书在使用中的首要作用是( )。
A.宣传法律的工具 B.法律活动的记录
C.考核人材的内容 D.实施法律的手段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计18分)
1.我国刑事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在解决诉讼中的问题方面有何不同?
2.法律文书中叙述案情事实时应抓住哪些要点?(只需讲明要点,不必阐述)
3.法律文书在语言文字运用中有哪些禁忌?(只需讲明要点,不必阐述)
三、文书写作
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继承公证书。
被继承人王X文生前立下了下列一份遗嘱,申请XX市公证处予以公证。遗嘱原文如下:
王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住本市XX区XX小区5号楼808号,原为XX大学离休教师。本人有现在居住的单元楼房一套,共三室一厅,100平米。另有存款15万元。医学书籍约两万册。另有部分室内家俱及家用电器。本人妻子已然去世多年,共有二子一女,也已分居单过。为使自己百年之后,子女间不致为遗产发生争执,现立下遗嘱如次:三室一厅住房由二子一女均分,可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后变卖,价款由三人均分,也可由子女中愿买者出资购买,将卖款分给不买房的子女。存款可分为三份:一份为7万元,分给对我本人照顾较多的女儿王云,另两份各为4万元,由二子王刚、王良平分。医学书籍无偿捐赠给我所在的学校图书馆。家俱已使用多年、价值不多,也可留给女儿。该遗嘱于本人过世后由XX律师事务所负责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王X文(签名并盖章)
二OO二年十月五日
附:
被继承人王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原为XX医科大学教授,住本市XX区XX小区5号楼808号。
继承人王刚,男,56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为XX贸易公司副经理。
继承人王良,男,43岁,北京市人,汉族,XX大学讲师。
继承人王云,女,35岁,北京市人,汉族,XX中学教师。
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答案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正确选项的序号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8分)
1.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 )。
A. 诉状类文书 B.合同类文书
C. 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2.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
A. 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3.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 ),
A.要求 B. 建议
C. 根据 D. 意见
4.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按审级划分,有( )。
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B.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上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
c.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终审刑事判决书
D.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抗诉引起的刑事审刑事判决书
5.民事裁判文书包括( ).
A.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B.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C.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
D.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
6.行政判决书正文部分的第一项的叙写内容是( )。
A. 诉辩意见 B.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C. 庭审质证、认证 D.庭审认定的事实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证据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2.仲裁协议的正文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3.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
三、写作主题(50分)
根据下列起诉书的内容,以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一份。
被告人王×章,男,1987年7月12日生,初中二年级学生,原住××市××小区5号楼301室,因抢劫、伤害嫌疑于2002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市××区看守所.
本案由××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章,于2002年5月13日下午3时许,携带旋凿、尖嘴钳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小区8号楼105室,以寻找宠物小花狗为名,强行进入室内,乘被害人刘×花(72岁)不备之机,用旋凿猛击刘的后脑,将刘打昏,然后遍翻刘的衣服口袋和室内的两个女衣柜中的抽屉、小型写字台的所有抽屉,抢走现金506元,然后仓皇逃窜。刘×花于下午4时左右苏醒过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干警到达以后经勘查现场,结合刘×花提供的作案人的外貌衣着等特征进行分析后认定,该案系本小区5号楼之××中学学生王×章所为。王×章在其父母离异后与其父共同生活,王父近期出差未归。5月14日凌晨将王×章拘留后,王对伤人之事供认不讳,但诡称父亲给他留的生活费已用完,学校又要收校服费,因而萌发抢劫钱财的动机,井无杀人的念头,只是为了抢钱等等。但被害人刘×花本是年老多病之人,被打昏后,经医院诊断已造成重度脑震荡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王×章虽属未成年人,但为了一己的私利,竟然在光天化日下,闯入民宅,抢劫他的钱财,并为些目的,故意将他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理应予以严惩,但念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兑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写作辅题(20分)
根据下列当事人的情况,拟写一份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吴××,女,1961年3月5日出生,住××省××市××区××小区5号楼301室.1983年毕业于××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9月分配在××省××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88年被评定为该校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并于同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调××市××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9年被评定为一级律师,工作至今。要求对以上学历、职称予以公证。
- 新闻搜索
- 最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