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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校导学函[2009]13号 关于规范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意见
各市电大,省直、郑铁、中原油田、工商、项城、永城、潢川电大: 随着全省电大具有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主持人资格教师数量的增加,各市级电大的主持人已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论文答辩主持工作。为规范论文答辩工作,切实提高论文质量,现对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答辩工作必须在答辩主持人的主持下,成立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共同组织答辩工作。答辩主持人必须由取得中央电大授予的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其职责是主持答辩的全过程,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评定答辩成绩,审查论文真伪,确定最终成绩,并对答辩评语表上的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二、各市级电大组织答辩前,要提前一周将答辩安排(答辩专业、人数、学生选题及初评成绩、答辩小组名单、学生论文定稿等资料)以电子文稿形式报省校专业负责人,以便专业负责人掌握总体情况。 三、答辩结束后,在成绩申报前一周内,将答辩情况登记表、答辩成绩、论文最终稿,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校专业负责人,以便审查、备查和汇总使用。答辩主持人必须在上报省校的纸质成绩表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四、省校专业负责人对论文的最终成绩进行验收。省校专业负责人应对答辩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答辩工作存在组织混乱、走过场或答辩成绩不实、不公正等现象的,有权向专业答辩委员会提出建议,取消答辩成绩,并对答辩主持人提出批评,直至建议中央电大取消其答辩主持人的资格。 附:开放教育本科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登记表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中心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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