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河南电大软件开发与应用专业
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一)教学目标
毕业设计的教学目标应使学生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较大提高:
1.通过阅读有关资料对当前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有进一步的了解。
2. 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运用规范的系统开发方法受到软件开发能力的训练。
4.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专业知识面,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工作环境适应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毕业设计工作程序
1.每学期末或下学期第1周,各地电大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师生见面,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同时毕业设计调研开始启动。
2.进行初期检查,各地电大检查开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检查不合格的学生提出警告。
3.第8~9周进行中期检查。
4.学生在16周前根据各地电大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撰写毕业论文。16~17周各地电大组织相关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填写论文评阅成绩表。
5.17~19组织论文答辩,填写答辩成绩表。
(三)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软件开发与应用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特色。
2.在满足综合训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相结合的课题,力求通过毕业设计为单位和社会作出贡献。
3.选题要有利于深化所学专业知识和拓展所学的知识面。
4.课题任务要有一定的设计、工程量,以保证每个学生能有明确的分工和具体的设计任务。代码编写应占整个程序的1/3以上。
5.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以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以较高质量完成。
6.应尽可能一人一题。若项目较大,必须有明确分工,保证每人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四)毕业设计要求
1.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设计计划。
2.进行课题任务调研、资料收集和文献阅读。
3.制定适当的技术方案,并通过与其它方案的比较加以论证。
4.软件设计要符合软件工程规范。
5.毕业设计在修完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毕业设计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答辩止不得少于14周。
(五)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以科学、认真的态度进行毕业设计,保证学生毕业设计的水平和质量。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本科以上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计算机类专职教师,或对课题比较熟悉的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指导教师应根据所选课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各阶段的设计要求和日程安排。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5.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0人。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计算机专业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宜超过10人。
6.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论文的选题方向、开发方案、论文的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负指导责任,并负责签署评阅意见。
(六)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毕业设计工作的总结和提高,毕业论文反映了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因此要求学生以积极认真、严谨求实的态度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1.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2.论文应结构合理、书写规范、文字通顺、图表清晰、测试数据完整、结论明确。
3.论文字数应不少于15000字(字数指正文部分,不包括程序代码),论文中引用的部分必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主要内容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前言、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同时应附相关程序清单等。
(1)封面。包括标题、学生姓名、学校、学号、年级、指导教师及日期。标题应简洁、确切、鲜明,有概括性。准确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和设计内容。
(2)摘要。摘要是课题内容地简要陈述,具有高度概括性,摘要应包括本课题的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摘要中不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
(3)关键词。从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附于摘要后。
(4)前言。前言应该说明本课题的目的、意义,简述本课题的国内外发展现状,阐述本课题所解决的问题。
(5)正文。正文应该包括系统的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系统的编码和测试等,这是毕业论文的主要部分,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图符合规范。
(6)结论。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总结。说明设计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有何创新、性能达到何水平,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
(7)致谢。对指导教师和给予指导协助完成毕业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感谢。内容应简单明了,实事求是。
(8)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七)毕业设计资格的审定
1.毕业设计资格: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应修完主干课程,否则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各地方电大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其它具体条件。
2.资格的审定:毕业设计的资格可由地市级分校(工作站)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报省(市)电大备案。
(八)毕业答辩
1.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家5~7人组成(高级职称应不少于3人)。
2.根据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多少,可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答辩考评;每个答辩小组应有答辩教师3~5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答辩考评,组长应由答辩委员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委员担任;答辩小组应设书记员1人,负责答辩记录和成绩汇总。
3.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4.答辩前学生所提交毕业论文必须符合论文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各地电大应派专人负责对这一环节进行把关。
5.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定,由答辩委员会综合审定。
(九)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设计成绩组成:毕业设计成绩由开题报告成绩、中期考核成绩、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的比例为1:1:3:5。
2.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的内容可包括方案论证,文献综述和进程计划。
(2)由地市级分校(工作站)负责组织安排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3.中期考核
(1)学生以书面形式汇报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
(2)由地市级分校(工作站)负责组织安排中期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进展情况评定成绩。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学生提出指导要求并给予警告。
4.论文评阅成绩:成立评阅小组,评阅小组由2~3人组成,评阅人不应是该学生的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根据论文的质量评定成绩。论文评阅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论文成绩及各评阅人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得到。
5.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定,由答辩委员会综合审定。
6. 毕业设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60~69为及格,70~79为中等,80~89为良好,90~100为优秀。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并且至少过半年才能重新申请答辩。要严格控制成绩优秀的人数比例,一般应不高于20%。
(十)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
1.毕业设计的学分为7学分。毕业设计经审核后成绩在及格以上(含)者给予7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毕业设计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2.各地市级分校(工作站)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选聘、设计课题的选题、设计过程的管理及毕业答辩等各个环节的组织与管理。
3.各地市级分校(工作站)应建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负责对毕业设计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和答辩工作的督导。
4.省级电大、中央电大定期组织对毕业设计的抽查,包括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配备、指导过程记录、论文质量、成绩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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