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2007/12/13 16:14:32 阅读数: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科研管理,落实学校科研工作相关的制度与规定,从即日起,我校进行200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参与登记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等)。2007年度由正式出版社出版。
2、学术论文(包括评论、译文等)。2007年度发表在全国统一刊号(CN)的学术刊物或省级以上报纸。
3、科研项目必须是2007年度通过政府科研管理部门鉴定结项的成果。
4、一种科研成果只能登记一次。
请各部门认真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于2007年12月20日前上报学校教务处,并请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教务处
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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