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省电大)
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省电大)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毕业作业是广播电视大学金融类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毕业论文还是电大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一、目的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为学术论文。
3、毕业论文的格式必须统一、规范:
(1)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五份。毕业论文题目为小二号黑体字,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字,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学生同时应当将毕业论文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由学生提供软盘)。(封面格式由省电大制订,可由电大在线上下载)
(2)毕业论文形式要完整,应当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500字左右)、正文、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等。
(3)毕业论文须有自己的观点。对所引用的他人的观点、参考的文献要注明出处(可用脚注、尾注的形式清楚地表现出来,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等),引用其他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二、毕业论文档案
毕业论文档案包括统一的包装、论文正文、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论文初稿、电子文档等内容,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封面左上角须印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字样。在答辩结束后送交省电大保存。
三、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可安排在学生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取得最低毕业学分80%以上,并完成社会调查后进行;于取得全部毕业学分后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专职教师,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各分校应按照省电大特制的表格,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把指导教师的资料发给省电大。(wsl@open.ha.cn)
2、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
3、指导教师的职责及指导流程
(1)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为学生讲解论文的写作方法,为其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2)学生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后,可先提交500字的论文提纲,指导教师审查提纲后提出意见,帮助学生最终确定论文题目。学生完成初稿后及时交给指导教师,教师对论文修改并提出指导意见,学生在教师指导意见基础上,修改定稿。
(3)各教学单位应使用专门的教师指导纪录表,指导教师应当做好指导流程纪录,将每一次教师指导情况记录在案,包括指导的时间、每次指导给学生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指定的参考书目参考资料、教师与学生联系方法等,要将学生写作一稿、二稿直至最后定稿的情况反映在纪录中。记录表统一附在论文每一稿后。
(4)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
1、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
2、答辩
(1) 金融学专业的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一律采用口头答辩形式。成绩合格者方能毕业。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省电大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毕业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电大成立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电大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全省电大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处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其他问题。
(3)省电大设立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设在省电大经济教研室。各试点分校必须在答辩工作开始前20天将答辩计划时间、答辩人数报省电大答辩委员会。
(4)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由中央电大和对外经贸大学联合颁发的“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可任答辩组组长,但可以是答辩组成员。
3、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 毕业作业实行省电大终审制,各分校应在答辩结束后将毕业作业与答辩成绩送交省电大,由省电大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审阅,并由有签字资格的主持人签字后才能生效。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六、学分
毕业作业经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作业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七、其它
试点分校从每届学生中送选三篇优秀论文(包括答辩评定意见)交省电大文经教学部,参加中央电大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评定。各试点分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河南电大文经教学部
200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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