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2011/4/29 9:45:59 阅读数:
各县(区)分校、学习中心:
根据《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对县级电大进行第二轮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省校教[2011]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在全市电大系统内,开展对县级电大第二轮轮教学工作绩效考核。为落实该项工作,促进全市电大系统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参照河南电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的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
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的我市各县(区)电大分校、学习中心
2、考核内容
2009-2010学年度和2010-2011学年度的教学工作情况
二、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自评
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在考核对象自评基础上,采取平时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各县(区)分校、学习中心均应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由教学、教学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的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机构,对本校考核期内的教学等各项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自我评价表》,并组织做好迎接省、市电大实地考核的各项工作。
2、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通过省、市两级电大职能部门评价及学生评价进行。学生评价由市校组织完成,为保证学生评价工作的真实有效,学校组织学生问卷调查的人数不应低于学校在校生的50%。省校实地考核的县级电大(教学点)学生评价工作在2011年7月期末考试时进行,届时由省校巡考教师配合监考老师共同完成,人数视考试安排情况确定。
平时考核的依据:(1)市校及省校工作部门积累的考核年度内的工作资料;(2)省、市级电大人员培训、考核对象数据上报情况、教学检查等工作结论;(3)河南电大在线学生行为统计数据;(4)学生评价。
3、实地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实地考核,由省校和市级电大联合进行。
实地考核的程序、方法:
(1)听取考核对象工作汇报;
(2)查看教学设施和使用效果;
(3)查阅教学档案资料;
(4)召开教学、教学管理、技术人员及学生座谈会;
(5)听课并填写《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听课记录表》;
(6)组织学生上机测试;
(7)市校按《市级电大对所属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对相应事项给出分数;
(8)省电大相关部门按《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对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分别对相应事项给出分数;
(9)各考核组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意见,并形成实地考核报告;
市校考核组由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专职教学、教学管理、技术人员组成。在市级电大实地考核的基础上,省校与市级电大协商确定省校实地考核的对象。
三、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自评
各县(区)电大分校抓紧做好自评工作的启动与落实。最迟于2011年5月1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向市级电大提交自评材料及《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自我评价表》。
2、实地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1年5月8日——15日,学校对各县(区)分校、学习中心进行实地考核,并在2011年5月20日以前将考核材料以文字及电子形式汇总报省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前,省校根据市级电大报送材料确定省校实地考核对象。2011年6月8日—20日,省校组成若干实地考核组对抽查的县级电大(教学点)进行实地考核。
附件:
1.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对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2.市级电大对所属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3.县级电大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自我评价表
4.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听课记录表
5.学生满意度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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